河北廊坊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照片不合格问题处理的通知,具体如下:
广大考生:
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期间,如考生照片不合格,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,请接到电话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一天内提交符合规定的照片。
照片要求:人像需正视镜头,表情自然,面部光照均匀、无明显反差、无遮挡及高光,不佩戴饰物,不穿白大衣,不能对面部明显特征进行修改。文件应使用jpg格式,小于40kb,宽:354高:472(像素)。
提交方式:统一报送到电子邮箱lfsdkd@163.com,我中心将在后台给予修改。照片文件命名为:考生姓名+身份证号,请考生谨记!
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中心
2020年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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